学生兼职助理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23-03-03 点击数:

学生兼职助理分为辅导员助理和专干助理,是学生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是培养学生干部的重要平台和途径,是沟通教师和学生的重要渠道。发挥好学生兼职助理的作用,规范其职责和权限,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于理顺学生工作关系、树立学生工作干部威信、培养素质过硬的学生干部具有重要价值。

1、学生兼职助理应当在充分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相关辅导员从一定范围学生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比例公开择优选拔或推荐。

2、对于经过考察合格的学生兼职助理,须有一定的试用期限,试用合格,颁发加盖学院公章的聘书,以资委任和证明。

3、学生兼职助理须明确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配合主管辅导员或专干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服务咨询,工作检查,文案整理,信息通知、统计、分析、汇总、上报,等;超过经验范围或政策、操作规程不清楚的问题,不得擅自做主,须向主管辅导员请示和汇报。

4、主管辅导员应当加强对学生兼职助理的教育和管理,须定期与学生兼职助理交流思想,检查指导;学生兼职助理应定期向主管辅导员进行工作总结和汇报。

5、学生兼职助理应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应当妥善保管和处理工作职权范围内涉及政策、规范以及学生个人的信息和资料,需要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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